2010年11月2日星期二

刘巍律师致大连市委书记、市长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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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0-10-26 通过 刘巍的BLOG 作者:刘巍



                               祈求上帝的帮助,祈求市委、市领导的开明


 
尊敬的大连市市委书记夏德仁、大连市市长李万才:
    
    
你们好!
    
    
我是刘巍,亦是大连人,在北京从事法律工作,很偶然碰到了在北京上访的大连市民王春艳,她一家人因为抗拒违法拆迁,2008年弟弟和妹妹被甘井子区法院执行人员打成精神病,母亲在三年的上访中累死。她的遭遇让我震惊,经济发达的国际都市大连会有这等悲惨的事情发生。今天我作为王春艳的代理人,向您转述,寄希望于您解救王春艳一家人。
    
    
王春艳,19634月生,被拆迁的房屋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中沟东委12组,土地使用面积509.4平方米,被拆的无证房230平米,有证房59平米,共17间房,一个四合院。王春艳与其父母亲、弟弟、妹妹全家共11口人住在这里。
    
    2005
4月,市政府通知拆迁。拆迁人从拆迁一开始就采取停水停电,砸门窗玻璃、打人等方式,对王春艳家人进行恐吓,强迫他们接受80万元补偿价格。王春艳家坚持要4套安置房,解决十一口人的住处。因为谈不拢,此后的三年,拆迁人和动迁办的人多次到王春艳家砸玻璃、打人,王春艳的父亲曾被砍了一斧头,王春艳牙被打掉。
    
    2007
6月,因为王春艳和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大连市国土资源局非法评估王春艳的房子,6月份裁给开发商。王春艳对该裁定不服,9月份到甘井子法院起诉,理由是拆迁人没有拆迁资质,宅基地为农村集体土地,不适用《城市拆迁管理条例》,要求认定裁决违法。甘井子区法院一审和大连市中院二审都判决维持国土资源局的行政裁决。
    
    2008
6月初,法院决定强拆王春艳的房子。63号,甘井子区法院执行一厅厅长张文明,在大街上将王春艳抓捕并戴上手铐,送到甘井子区收容所,4号下午因其心脏病和甲亢发作,收容所将王春艳释放。
    
    
就在63号这一天,王春艳的家已经被夷为平地,弟弟被打成了精神病,妹妹也被打疯。全家人被戴上手铐,非法关押了四个小时。张文明法官将昏迷不醒的妹妹送到甘井子区医院,却不给救治。医院和法院最后把妹妹遗弃到法院门口。
    
    
法院在强拆王春艳的房子时,屋里除了一些贵重物品,一切被埋掉,贵重的东西(11万元现金、金银首饰和一个索尼摄像机等)都被法院拿走了,且拒不归还给王春艳。
    
    
因为不给安置,不给补偿,不归还所有贵重的财物,王春艳和其母亲从2008年奥运期间开始上访,无数次的被抓捕诱骗回大连。曾经中央派王国清督办此案,大连市甘井区法院欺骗中央,说给王春艳十万元,已经结案。
    
    2010年4月25王春艳带其母亲再一次来到北京。在大连驻京办,新上任的大连市信访局项局长热情接待,承诺回去一定会协调解决,并让信访局的陈处长把王春艳家的案子传回大连市联络办。就在第二天母女去火车站的路上,母亲突然四肢僵硬、晕倒,脑出血。虽然即时入住了天坛医院,但没钱医治,她老人家就这样去世,她朝思暮想回迁问题却仍旧没有着落。
    
    
从母亲去世时,甘井子法院、中院、政府等人都告诉王春艳,说市政府已经有了解决方案,但至今没有任何的下文。
    
    
在这三年中,王春艳的要求已经无数次向政府人员表述清楚:
    1
、归还她家的贵重物品11万元现金、金银首饰、一个索尼摄像机;
    2
、将将被埋在土里的家具、家电及日常用品折价补偿;
    3
、赔偿对其弟弟妹妹的伤害,赔偿对其父亲和母亲的伤害以及王春艳本人的伤害;
    4
、安排至少四套安置房,综合面积不能少于509.4平方米。
    
    
王春艳的要求不过份,为什么如此合理的要求,却让她的家庭付出如此大的代价,一伤一死二疯,三年上访,家庭支离破碎,身体多病缠身。请市委市领导认真对待王春艳一事,期待您的回复。
        
    
此致
    
                               
刘巍
                          
电话:13911794756
                             2010
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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